科技赋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研究
期刊: 学子 2026年第16期 DOI: 10.67328/BT4048 PDF下载
科技赋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研究
常伟
保险职业学院
邮编:410114
摘要:本文以湖南农业保险为例,融合政策文件、统计数据和地方做法,调研遥感、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进入农业保险业务链条后运行方面的改变,数字技术对增进标的识别、灾情评估和理赔核验的精确性有帮助,也使农业保险从单纯补偿工具渐渐朝着风险识别、预警和减损服务转变。科技赋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需要省级数据平台、产品服务重构和多主体协同治理做好制度方面的安排,促使农业保险更好地为湖南农业现代化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服务。
关键词:科技赋能;农业保险;新质生产力
农业保险承担着分散农业风险、稳定农户预期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功能,是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极端天气和区域性灾害发生频率上升,农业损失呈现范围广、传导快、评估难等特点,传统以人工查勘和事后赔付为主的运行模式,已难以充分满足精准承保、快速定损和高效理赔的需要。遥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进入农业保险领域,为标的识别、灾害监测、损失评估和理赔支付提供了新工具,也推动农业保险由单一补偿机制向全过程风险管理转变。
新质生产力强调以科技创新更新生产组织和治理方式。国家关于精准投保理赔的政策,已把数据共享、线上服务和科技应用作为农业保险提质增效的重要方向。湖南既是粮食主产区,也是农业数字化和政策性农险稳步发展的地区,以湖南为样本分析科技赋能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现实意义。
一、科技赋能湖南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一)农业保险发展概况
湖南是全国重要粮食主产区。2025年,全省粮食种植面积4774.3千公顷,约7161.5万亩;粮食产量3104.5万吨,约620.9亿斤,粮食生产基础较为稳定。油菜、棉花、柑橘、茶叶等作物也具有一定规模,为农业保险扩面、增品和提质提供了基础。随着中央政策和地方财政持续支持,湖南农业保险保障能力不断提升。2025年,湖南农险为全省896万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635亿元,赔付76.5亿元,受益农户63.5万户。省级财政部门也出台农业保险财政奖补管理办法,对支持范围、资金管理和监督要求作出规定,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科技融合的实践探索
遥感技术主要服务于承保核验、长势监测和灾损评估。卫星遥感、无人机、全球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能够较快获取地块分布、作物长势和灾害范围等信息,弥补人工查勘覆盖有限、时效不足的问题。国家相关文件鼓励保险公司运用无人机、遥感和物联网等技术,推进农业保险线上化、智能化。对湖南水稻等主要作物保险而言,遥感可辅助识别地块、划定灾害边界、判断损失程度,为精准定损和快速理赔提供依据。
物联网设备主要是做连续监测工作,土壤湿度仪、小气候站、虫情监测工具、养殖监测设备等,都可以记录温度、湿度、光照、病虫害、养殖状况等信息。监管部门要推动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的数据开放融合。保险服务不仅是在灾后的理赔上,要向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降低损失等方面进行转变。
区块链和可信存证技术的价值在于对关键业务信息的留痕和追溯。在保险主体、保险标的、检疫防疫、无害化处理以及理赔支付等方面进行可信存证,可以避免骗保、骗赔以及信息被更改的情况发生。遥感、物联网以及可信数据技术并不是各自独立的,它们之间相辅相成,实现了更精准的定损、更可靠的风险控制以及更快速的理赔。
二、科技赋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数据壁垒仍然存在。农业保险数字化依赖稳定、连续、可校验的数据,但湖南涉农信息分散在农业农村、气象、自然资源、财政、保险机构和科技企业等主体手中,数据口径、接口标准和更新频率不一致。遥感识别结果、农户种植信息、历史赔付记录和财政补贴档案难以充分联通,影响客户画像、风险定价和差异化服务。农业生产又具有地块分散、周期波动和主体多元等特点,若缺少动态数据支撑,精算模型和预警机制就难以及时修正。
第二,业务系统对接不足。当前科技赋能保险大多应用于遥感定损、物联网监控等单个节点,风险管控、承保验证、防灾预警以及理赔结算还没有完全对接。保险公司、科技公司以及基层治理主体之间的接口规范、数据传输、责任界定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技术手段可以提高某一方面的工作效率但是却不能为整个过程提供风险管理方案。农业保险线上服务虽然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跨部门协同认可以及常态化运作还需要持续优化。
第三,技术理解成本制约普惠效果。农业保险服务于广大农村群众,农村人口老龄化以及数字素养差距造成很多农民对于智能定损、无人机勘察、在线理赔等技术的认知不够。在非主粮种植以及小规模养殖方面,农民还是更愿意听基层人员讲解或者通过熟人口头交流了解相关信息。如果技术过程中没有视频教学、人工讲解以及投诉反馈的环节,计算机程序的运算就会被认为是无法预知的外部决定,从而降低了投保感受以及制度信赖感。
第四,制度供给相对滞后。遥感数据能否直接作为理赔依据、人工智能模型如何解释和复核、物联网数据在何种条件下被采信,仍需更明确的规则。科技项目质量审查、第三方监督流程和数据安全责任也有待细化
三、科技赋能农业保险的创新发展路径
一是建设统一数据平台,夯实数字基础。可由省级统筹,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财政、金融监管、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参与,推动建设农业保险数据平台。平台应统一地块、经营主体、保险标的、理赔和补贴等数据标准,逐步实现农户、耕地和保险标的关联管理。对遥感影像、物联网监测、政府档案等关键数据,可引入可信存证机制,增强数据可追溯性,并预留开放接口,支持保险公司和科技服务商接入模型、设备和应用,避免重复建设。
二是优化产品和服务,提高业务适配度。依托数据平台,可稳妥开发天气指数保险、区域产量指数保险和遥感植被指数保险等产品,以客观指标作为赔付触发条件,减少个体查勘争议,提升规则透明度。在理赔环节,遥感识别、物联网监测和智能合约可压缩人工流程,但复杂灾情和推广初期仍应保留人工复核与沟通渠道。三是完善制度环境,形成协同治理。应出台农业保险科技应用管理规范,明确电子数据采信、算法审计、平台安全和服务质量评价要求,为保险机构和科技企业提供稳定预期。财政政策也可从单一保费补贴,合理拓展到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产品研发和终端设备支持。
四、总结
农业保险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制度支持与技术应用更紧密衔接。面向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农业保险应以数据基础建设为前提,以产品和服务优化为重点,以协同治理和制度保障为支撑,逐步完成从技术试点到常态化应用的转变。
科技赋能农业保险,应把农业保险数字化纳入农业现代化和金融支农体系,明确数据规则、业务规范和监管边界;财政支持要兼顾保费补贴与技术投入,带动保险机构、科技企业和基层组织参与平台建设与产品开发;要持续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和平台互通,把分散数据转化为可用于风险治理的资源;基层服务也需同步强化,通过培训、讲解和反馈机制提升农户对技术保险的接受度。只有技术、制度和服务协同改进,农业保险才能在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产业升级和增强农业韧性方面发挥更稳定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勇.遥感技术在农业保险“保防减救赔”中的应用[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25(6).
[2] 黄炜信,范思璇. 我省保险业总资产5863.9亿元[N].湖南日报,2026-01-30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科技赋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机制研究》(编号:24C0673)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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