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分析以及预防与
期刊: 学子 2026年第07期 DOI: 10.67328/BT2893 PDF下载
治理体系的构建完善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分析以及预防与
治理体系的构建完善
石磊
身份证号:130123200109070017
摘要: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总量波动、低龄化、网络化、团伙化的突出特征,犯罪治理面临诸多现实难题。未成年人犯罪是个体身心失衡、家庭教育失范、学校教育偏差、社会不良环境等多重因素耦合导致的复杂社会问题,直接关乎青少年健康成长与社会长治久安。本文依托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权威数据,结合县域司法实践,系统梳理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与新型发展趋势,从多维度剖析犯罪成因,总结当前预防治理工作的现实困境,从家庭、学校、社会、制度四个维度构建全方位、精准化的预防治理体系,为完善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源头治理工作提供实践参考。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预防治理体系构建
一、当今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一)犯罪总量高位波动,治理压力持续较大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显示,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5198人,同比下降1.1%,批准逮捕34329人,同比上升27.8%;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526人、提起公诉56877人,同比分别上升4.3%、46%。数据表明,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增幅有所放缓,但公诉案件数量大幅攀升,高发态势尚未根本扭转。
从县域司法数据来看,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辖区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2件,涉案未成年人148人。各年度案件及涉案人数呈逐年上升、高位波动态势,2023年达到峰值后小幅回落,但始终维持较高水平,充分体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复杂性与反复性,亟需长效治理机制加以管控。
(二)涉案罪名集中,新旧犯罪交织并存
全国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罪名高度集中,盗窃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抢劫罪五类犯罪占案件总量的69.4%,其中盗窃罪位居首位,传统侵财、暴力犯罪仍是主流。县域案件呈现新旧犯罪交织特征,传统盗窃罪占比32.45%,多为未成年人追求物质享受所致;聚众斗殴、性侵等暴力犯罪虽案发占比不高,但社会危害性极大。同时,随着互联网发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新型网络犯罪快速蔓延,犯罪模式逐步向智能化、虚拟化转型,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新的突出增长点。
二、未成年人犯罪新型发展趋势
(一)低龄化态势缓中存忧,恶性案件偶发
2023年全国14-16周岁低龄未成年涉案人数同比大幅上升,低龄化问题凸显。2024年该群体涉案人数同比下降7.4%,低龄化蔓延态势得到初步遏制。但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暴力犯罪仍时有发生,2024年河北邯郸13周岁初中生杀人埋尸案等典型案件,涉案人员年龄极低、犯罪手段残忍,暴露出低龄未成年人法治观念缺失、心理扭曲等深层问题,凸显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提前干预的紧迫性。
(二)犯罪网络化凸显,隐蔽性防控难度大
互联网的全面普及重塑了未成年人犯罪模式,网络化、智能化特征愈发显著。短视频、社交平台成为新型犯罪载体,网络敲诈、隐私侵权、线上诱导性侵等案件频发。未成年人依托网络跨时空实施违法犯罪,犯罪门槛低、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打破了传统犯罪的时空限制,极大提升了司法防控和监管治理的难度。
(三)团伙结伙作案高发,社会危害性升级
结伙作案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形态。青春期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是非辨别能力弱,易盲从同伴“江湖义气”,形成犯罪小团体。相较于单人犯罪,团伙犯罪分工明确、胆子更大、手段更激进,不仅滋生寻衅滋事、欺凌斗殴等不良行为,更易演化为恶性暴力犯罪,成为成年帮派犯罪的后备力量,矫正挽救难度显著提升。
三、未成年人犯罪多维度成因分析
(一)个体因素:身心发育失衡与人格缺陷
身心发展失衡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核心内因。当下未成年人普遍生理早熟、心智晚熟,体格接近成年人、精力充沛,但社会阅历浅薄、情绪管控能力薄弱、风险预判能力不足。从神经发育规律来看,未成年人情绪调控区域发育早于理性决策区域,20岁左右心智才能完全成熟,青春期极易因冲动、猎奇心理引发激情犯罪。同时,部分未成年人存在冷酷无情、偏执自私等人格缺陷,共情能力缺失,加之长期接触网络低俗、暴力信息,价值认知扭曲,极易滋生违法犯罪心理。
(二)家庭因素:监护缺失与教育方式失范
家庭是未成年人价值观塑造的核心场景,家庭问题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首要外部诱因。一是家庭结构残缺,单亲、留守家庭普遍存在监护缺位,未成年人长期缺乏亲情陪伴,易形成自卑、易怒、偏执的性格,滋生叛逆、攻击性行为。二是教育方式失衡,专制体罚、过度溺爱、放任不管等教育模式普遍存在,亲子沟通不畅、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未成年人易转向不良同伴圈寻求认同,逐步误入歧途。三是家长行为失范,家庭暴力、家属违规失范等不良示范,会直接扭曲未成年人价值认知,弱化法治敬畏之心,诱发违法犯罪行为。
(三)学校因素:应试导向偏差与校园监管不足
部分学校“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理念,导致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边缘化,法治课程流于形式,难以培育未成年人法治思维。学校过度关注学业成绩,忽视学生心理疏导,学业压力、人际矛盾长期积压,易引发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滋生极端行为。同时,校园监管存在漏洞,校园欺凌、学生冲突处置不严、惩戒乏力,施暴者肆意妄为、受害者求助无门,长期积累的负面情绪极易转化为报复性违法犯罪。
(四)社会因素:网络环境不良与治理体系薄弱
网络不良文化持续侵蚀未成年人价值观,暴力、色情、虚假信息通过短视频、社交平台广泛传播,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导火索。当前网络监管技术相对滞后,AI不良内容、暗网隐秘传播等新型问题难以全面管控,网络犯罪防控存在明显短板。同时,基层社会支持体系不完善,社区帮教力量不足、专业司法社工覆盖率低,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早期干预、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缺位,无法有效阻断轻微不良行为向严重违法犯罪演变。
四、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核心困境
(一)网络犯罪防控难度突出
未成年人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网络生活常态化使其极易遭受网络不良信息侵蚀。当下不良信息传播方式愈发隐蔽,小众平台、加密软件可规避常规监管,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辨别能力弱的特点,诱导其参与网络洗钱、跑分、诈骗等违法活动。传统监管模式存在技术滞后、跨部门协同不足等问题,难以适配网络化、智能化新型犯罪治理需求。
(二)基层社区早期干预能力不足
社区是未成年人基层治理的关键阵地,但目前基层普遍缺乏专业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帮教力量,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积极性不足。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问题少年的常态化巡查、心理干预、行为矫正机制缺失,家庭暴力、监护缺失等隐蔽性问题难以被及时发现处置,导致错失早期矫正的最佳时机。
(三)未成年犯罪心理预判存在盲区
青春期未成年人情绪波动大、自控力弱、猎奇心强,低龄犯罪多为模仿跟风、寻求刺激等非理性动机,随机性、偶然性强。同时,未成年人心理封闭性较强,不愿主动倾诉负面情绪,家庭、学校难以精准掌握其思想动态,无法提前预判风险、介入干预,导致预防工作缺乏前瞻性和针对性。
五、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体系完善对策
(一)筑牢家庭防线,压实监护核心责任
坚持源头治理,补齐家庭教育与监护短板。一是开展分层分类家庭教育指导,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型家庭,通过线上科普、线下宣讲、亲子活动等形式,普及亲子沟通、心理疏导、网络管控等科学教育知识,重点帮扶留守、单亲、困境家庭。二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对监护失职、教育失范的家长依法追责,强制参与家庭教育培训,倒逼家长履职尽责。三是完善罪错未成年人亲情帮教机制,通过常态化探视、远程会见等方式稳固亲情联结,以家庭温情助力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二)革新学校教育,构建全方位育人体系
摒弃“唯分数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将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道德素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建立多元化学生评价体系,缓解学生学业压力,培育正向价值观。配齐专职心理教师,建立学生心理常态化排查、疏导机制,精准化解学生心理问题。健全校园安全防控、欺凌处置、应急管理机制,对校园暴力、欺凌行为零容忍,及时介入处置校园违规违法行为。深化家校协同育人,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联合开展问题学生帮扶矫正,从校园层面阻断不良行为滋生蔓延。
(三)凝聚社会合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构建多元协同共治格局,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深化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依托技术手段过滤不良信息,推行网络内容分级制度,严厉打击诱导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违法行为。强化基层社区治理,配齐专业帮教力量,建立辖区未成年人动态管理台账,重点关注高危群体,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服务。整合检察、教育、民政、妇联、社区等多方资源,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干预机制,打通未成年人保护壁垒,构建全方位社会防护网络。
(四)完善分级预防,搭建精准治理体系
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犯罪三级梯度,构建分级预警、分类矫治、精准干预的治理体系。依托大数据技术整合司法、学校、社区数据,结合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再犯风险划分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低风险未成年人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行为规范引导;对中风险群体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社区帮教;对高风险罪错未成年人依托专门学校、观护基地开展专项矫治,落实个性化帮教方案,降低再犯率,实现源头预防、过程管控、事后矫治的全链条治理。
六、结语
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社会工程,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与民族长远发展。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低龄化、网络化、团伙化特征,暴露了家庭、学校、社会、制度层面的多重治理短板。新时代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需坚守“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司法理念,立足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压实家庭监护责任、革新学校育人模式、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完善分级预防制度,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体系,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复兴事业筑牢青年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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