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五大伤害”发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期刊: 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2026年第10期 DOI: 10.67328/BT2238 PDF下载
建筑施工现场“五大伤害”发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周敏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海南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572300
摘要:建筑行业是安全事故多发行业;伤害事故形式很多,但“五大伤害”占了绝大多数,对其成因进行分析,采取应对措施,减少降低伤害事故发生。
关键词: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伤害事故原因;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行业属事故多发行业,建筑施工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手工操作量大、劳动繁重、产品变化大、使用机械品种繁多,具有很多诱发事故发生的因素,据统计每年由于安全事故丧生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巨大。建筑行业伤亡人数在我国生产行业中列第二位,仅次于煤炭行业,是一个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大量的家庭带来严重的负担,也给整个行业带来严重的不良的社会影响。对于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引发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甚至企业破产,同时也造成相关人员的资格、信誉的严重影响和损害,所以安全问题已成为建筑行业不可忽视的一项严重风险。如何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仅成为施工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同时也成为了一个支撑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课题。经过长期统计,施工工地发生的事故种类繁多,但80%左右发生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及坍塌五个方面。针对上述五类事故进行针对性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符合企业的利益。
1、高处坠落事故:
高处坠落事故是指:人们在高处做业中失去控制而导致坠落。高处坠落大致为以下几种:洞口坠落;脚手架上坠落;悬空处坠落;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梯子上做业坠落;屋面(斜坡)坠落等。
- 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
(1)施工做业人员患有不适合高处做业的疾病,如高血压、贫血、心脏病、恐高症。
(2)气候原因:如突遇大风、暴雨、夏季高温中暑导致晕倒坠落,冬季、雨季、霜冻由于脚手板打滑导致摔倒坠落。
(3)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材质差或无安全防范配置、垂直运输机械机具限位装置失灵。
(4)洞口、临边防护设施不到位或根本没有设置;井架、吊篮违规载人上下、人货混装或超载。
- 安全设施检查维护不到位导致坠落事故。
- 应对措施
(1)高处做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技能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自我保护教育,做业班组应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并纠正不安全行为。
(2)五级以上强风、浓雾和雨雪天气不得进行高处做业;雨雪天必须采取防冻、防寒和防滑设施,并随时清除冰、霜、雪及积水。
(3)购置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并按规定安装放置和正确使用。
(4)按规范要求设置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装置和提升机的限位装置,定时和不定时进行检查。
(5)洞口临边交叉做业、攀登做业时应规范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并严格加强防护措施。
- 提升机具要正常维护保养、检查、禁止超载和违章作业。
2、触电伤害事故:
触电伤害是由于人体直接接触电源(导电体或漏电体)受到一定量的电流进入人体,致使人体组织损伤和功能障碍致人伤亡的事故。
- 触电伤害事故的原因:
(1)未按规定要求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或未按用电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布设用电系统。
(2)电工不按规定穿戴保护用品。
(3)建筑物或脚手架与户外高压线距离太近,不设置防护网。
(4)电气设备、电气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绝缘层受到磨损破坏。
(5)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无防雨、防潮设施。
(6)施工现场电线等设置不当,拖地、与金属物接触、高度不够、不根据环境条件正确选择使用安全电压。
(7)配电箱不装门锁、电线出线混乱、随意加保险丝。
(8)电动机械不按规范接地、接零。
(9)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装置。
(10)不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11)施工用电未落实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12)非电工进行接线操作。
- 预防触电事故的措施:
(1)项目施工前应根据用电负荷情况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布设用电系统。
(2)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3)在潮湿环境或有易爆危险气体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密闭式和防爆型电器设备。
(4)建筑物或脚手架与户外高压线距离太近,应按规范增设保护网。
(5)经常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对电线老化或绝缘性能降低的机电设备进行更换和维修。
(6)电箱安装锁,保持内部线路整齐、按规范配置保险丝,严格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
(7)按规范规定架设线路,根据环境变化正确选择使用安全电压。
(8)电动机械设备按规范接地接零。
(9)手持电动工具应增设漏电保护装置。
(10)超过一定高度的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应设置防雷装置。
(11)认真落实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12)电力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
(13)应配备触电专职急救人员,减少触电事故危害程度。
3、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物体打击伤害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简单的讲就是高处坠落物体致人伤害事故。
3.1、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1)交叉作业劳动组织不合理。
(2)拆除工程未设置警示标示,周围未设置护栏和搭防护隔离棚、揽风绳,地锚埋设不牢固或揽风绳不合格。
(3)起重吊装时司机没有按“十不吊”规定执行,违规从高处向下抛掷材料、垃圾、杂物、模板或向上抛递工具、零件和小材料。
(4)脚手架上堆放材料过高或码放不稳。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没有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合格,造成物体打击头部,造成严重后果,外脚手架未按规定布设安全护网。
3.2、应对措施
(1)交叉作业时,在垂直方向应错位操作,不能错开时要搭设可靠防护措施。
(2)拆除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并设警示标志。
(3)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吊运材料要捆扎牢靠,严禁从高处向下抛物和向上抛递工具、零件。
(4)脚手架上堆放材料要做到不超重、不超高、不乱堆放;脚手架外侧要设挡板。
(5)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合格的安全帽,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指导工作,脚手架按规范要求设置合格安全立网及平网。
4、机械伤害事故: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部件、工具、被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4.1、机械事故发生的原因
(1)机械设备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
(2)传动带、砂轮、电锯以及接近地面的联轴皮带轮和飞轮未设安全保护装置。
(3)机械运行时将头、手伸入机械运程范围内;
(4)平刨机无护手安全装置、电锯无防护挡板、手持电动工具无断电安全保护装置;
(5)起重机械未设置卷扬机限制器、起重量控制、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
4.2、预防措施
(1)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机械设备带病或满负荷运行。
(2)安装机械设备时,要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断电保护装置。
(3)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护;消除机电设备的不安全因素,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操作工人禁止将头、手伸进机械运转行程内。检修时必须先停电(机),严禁带手套操作运转部件。
(4)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
5、坍塌伤害事故:
坍塌伤害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基坑、搭设的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由于支撑体系承载力、抗滑移、抗倾覆能力不足以抵御荷重,导致垮塌造成的安全事故。从前人关注的是基坑的坍塌问题,对其它类坍塌不够重视。如清华附中坍塌、四川楼盘坍塌事故后果触目惊心。
5.1、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
(1)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冒险蛮干。
(2)基坑施工未设置排水沟设施。
(3)基坑、边坡周边随意堆放重物,致使支护结构承担额外荷载,造成基坑坍塌。人工土方开挖不放坡、甚至反坡违规掏挖造成坍塌。
(4)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系统及其它支撑体系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未按方案搭设,造成坍塌。
(5)拆除作业未设置禁区围栏、警示标志及安防措施,在拆除物坍塌伤时造成人员伤亡。
(6)重型施工机械不按规定路线行走和停放,距基坑边坡和基础桩控太近。
(7)雨季和冬季解冻期施工未按规定进行专项检查和维护。
(8)挖土作业时有人在挖土机施工半径内作业。
5.2、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1)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基坑开挖前做好支护结构及降排水工作并采取保护措施。
(3)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周边堆置各类材料,应符合规定的距离要求。人工挖土方必须按规定的坡度放坡,杜绝出现不放坡或坡度不够。
(4)模板体系、脚手架及其它支撑体应严格按专项方案搭设并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拆除作业现场周边应设禁区护栏、警示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拆除建、构筑物应严格按拆除方案自上往下依次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禁止掏挖。
(6)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或基桩孔边的距离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的支护和土质情况确定,并不能小于1.5米。
(7)雨季和冬季解冻期施工时,进行专项检查和全面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和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6、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共性原因:
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规律、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人员存有麻痹思想、专职安全人员配备不足、安全防护资源投入不足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共性因素,同样应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总结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责任心技术水平和安全素质;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加大安全防护施工方面的投入,不得任意简化安全防护设施,杜绝麻痹思想和冒险蛮干,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对违章作业者严肃处理。通过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把建筑“五大伤害”降低到最低点,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作者简介:周敏(1991年6月),男,汉,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工程师,本科
研究方向:建筑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