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治理中工会监督功能的强化路径
期刊: 文学研究文摘 2026年第05期 DOI: 10.67328/BT1359 PDF下载
职业安全健康治理中工会监督功能的强化路径
冯超
山西华储光电有限公司 山西省阳泉市 045000
摘要:职业安全健康治理体系中,工会监督功能的发挥直接关系到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的保障水平。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群众监督”的多元共治框架下,工会依法承担着对安全生产进行民主监督的法定职责。然而,组织依附性制约监督独立性、监督机制运行形式化、资源匮乏与专业能力不足三重困境,长期削弱了工会监督的实质效能。本文基于多元共治理论,从法制保障、技术赋能与协同网络三个维度,系统探讨了强化工会监督功能的具体路径,提出以权能法制化、手段智慧化、格局协同化为核心的立体式强化方案,为提升工会参与职业安全健康治理的实效提供参考。
关键词:职业安全健康治理;工会监督;多元共治;能力建设
第一章 引言
职业安全健康是劳动者基本权益,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治理的核心。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但重特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风险仍存。工会作为劳动者代表组织,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中的群众监督功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赋予工会依法监督的法律地位。学界指出,工会监督在实践中存在独立性不足、机制运行形式化等困境[2]。如何突破制度瓶颈、强化工会监督功能,成为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在梳理工会监督功能定位与法律依据基础上,审视现实困境,从法制保障、技术赋能、协同网络三个维度提出强化路径。
第二章 工会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的理论阐释与功能定位
2.1 职业安全健康多元共治与工会监督的理论基础
职业安全健康治理已从行政单向监管转向政府、企业、工会、劳动者多方共治。多元共治强调企业主体责任、工会监督与劳动者参与协同发力。工会作为管理层与一线职工的桥梁,通过职代会、集体协商将安全诉求纳入企业决策,也通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将制度要求转化为群众监督。“主动参与”法证明有效,其机理包括人因预防、持续改进和安全文化构建[3]。
2.2 工会监督功能的法律依据与制度框架
工会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已有较完整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赋予工会多项监督权,包括监督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纠正违法行为、提出安全建议、在危急时建议撤离等。《工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会有权调查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有关单位应予协助。制度层面,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构成基层工会履职的核心框架,涉及监督检查委员会设立、小组检查员选任及职责。此外,职代会、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为工会监督提供常态化渠道,使其在企业安全决策、安全投入、劳动条件改善中发挥实质作用。
2.3 工会监督的应然角色与作用机理
在职业安全健康多元共治中,工会的应然角色有三:一是权益代表者,将个体安全诉求转化为集体诉求,增强谈判地位;二是制度监督者,依法监督企业安全制度执行、投入落实和劳动条件保障;三是参与动员者,通过培训、隐患排查、建议等活动,构建群防群治格局。其作用机理为:法定监督权驱动,组织网络传导,群众参与支撑,形成制度赋权、组织传导、群众响应的三级联动。
第三章 工会监督功能发挥的现实审视与深层困境
3.1 组织依附性与监督独立性的张力
工会监督功能发挥面临的首要障碍,是组织依附性对监督独立性的侵蚀。在实践中,部分企业将工会视为行政附属机构,工会干部人事任免、经费拨付、考核评价等方面高度依赖企业管理层,导致工会在面对企业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时缺乏独立监督的底气与能力。有研究指出,现有工会在组建程序、干部选任和领导体制、经费来源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使企业工会容易受到企业控制,难以真正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工会干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仍较为普遍,监督权在事实上存在虚化的倾向。
3.2 监督机制运行的形式化与协作梗阻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虽已建立,但基层实践中常流于形式。定期巡访替代深度排查,检查缺乏标准化操作规范。工会缺少统一检查清单和风险识别标准,难以发现重点问题、追溯根源。与监管部门、企业之间协作不畅,监督意见缺少刚性约束,企业可选择性回应,难以形成监督闭环。新业态从业者劳动关系模糊,职业安全保障缺失,多数未被工会监督覆盖。
3.3 资源匮乏与专业能力短板
有效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需要专业的知识储备与技术能力,而基层工会在这方面普遍存在明显短板。工会干部大多不具备系统的安全工程、职业卫生或法律专业背景,面对复杂的工艺流程、设备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时力不从心。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的专项经费投入不足,缺乏独立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技术支持,使监督工作难以摆脱“凭经验判断”的低水平循环。监督能力的匮乏不仅降低了监督的权威性,也使得工会难以在事故调查、安全评价等专业性较强的环节中发挥实质性作用。
第四章 职业安全健康治理中工会监督功能的强化路径
4.1 法制保障与监督权能强化
强化工会监督功能的关键路径有三。一是完善立法,细化安全生产监督权的程序与权力清单,从提高监督能力、明确职责、完善程序、建立救济制度等方面健全法律制度[2]。二是设立安全监督专员,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专职人员担任,直接对上级工会和职代会负责,保障监督独立性。三是强化法律后果,对拒不配合监督或整改的企业,赋予工会更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使“软监督”转为“硬约束”。
4.2 技术创新与智慧监督赋能
数字化技术有助于提升工会监督效率与覆盖面。智慧工会平台可将隐患排查、信息上报、整改跟踪、效果评估等全流程纳入线上管理,实现监督工作的闭环运行。实践中,已有工会构建“全链条二维码安全监督平台”,形成全媒资隐患采集、智慧化闭环管理、积分正向激励三个功能模块,支撑从问题发现、整改、验收到归档的全流程智慧化跟踪。大数据分析可对海量隐患信息进行分类聚合与趋势研判,为精准监督提供靶向指引。在线培训系统突破时空限制,常态化提升工会干部与职工的安全素养。技术赋能并非替代人,而是通过人防与技防的深度融合,使有限人力资源发挥更大监督效能[1]。
4.3 协同网络与能力建设升级
工会监督要避免“单打独斗”,应建立多元协同的监督网络。横向层面,推动工会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人社等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协同督导。纵向层面,上级工会加强对基层工会的资源支持和业务指导,在重点行业推行提级监督,解决基层工会对大型企业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能力建设方面,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队伍纳入系统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法规、隐患排查、职业病防治等专业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同时,把新业态从业者纳入职业安全健康保护和工会监督范围,构建劳动关系认定与职业安全保障协同推进的治理框架。此外,完善职工参与激励机制,通过积分兑换、安全评比等方式,激发一线职工参与安全监督的内生动力。
第五章 结论
工会监督功能的强化,是完善职业安全健康多元共治的必然要求。本文从理论基础、制度框架与现实困境出发,提出法制保障、技术赋能、协同能力三条强化路径。研究认为,破解工会监督困境的关键在于:以法制硬化保障监督独立性与权能刚性,以技术创新提升精准性与覆盖面,以协同网络整合碎片化资源,以专业能力建设夯实可持续基础。政策层面,应细化工会安全生产监督权,推动智慧工会平台深度应用,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督的长效机制。未来可开展不同类型企业的监督效能比较研究,以及智慧监督工具的实证评估,为路径优化提供更精细的证据支撑。
参考文献:
- 张烨.新时代国有煤炭企业工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路径探索[N].齐鲁晚报, 2025.
- 赵浩成.生产经营单位工会安全生产监督法律制度研究[D].天津工业大学,2021.
- 许素睿.工会“主动参与”法预防事故机理分析[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3,27 (03):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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