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驱动下的空心村活化与乡村治理秩序重构研究

期刊: 环球科学 2026年第01期 DOI: 10.67328/BT1465 PDF下载

乡村旅游驱动下的空心村活化与乡村治理秩序重构研究

龚雪梅

重庆市巫山县中国共产党巫山县委员会党校

摘要:乡村旅游为空心村活化提供关键支撑,多数试点村庄通过盘活闲置资源、吸引人口回流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区域不均衡、模式不可持续等问题,且面临资源开发同质化、专业人才短缺、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困境。乡村旅游、空心村活化与乡村治理秩序存在紧密内在关联,旅游产业通过资源激活、就业创造驱动空心村活化,空心村活化从人口、产业、文化维度重塑乡村治理秩序,而良好的治理秩序为二者提供制度保障。基于此,需从旅游产品创新、人才培育、治理机制完善、保障体系构建等方面发力,实现空心村活化与乡村治理秩序重构协同推进。

关键词:乡村旅游;空心村;乡村治理;秩序重构

引言

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往城镇迁移,空心村现象越来越突出,如人口外流、资源闲置、治理松散的问题严重妨碍了乡村振兴推进。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旅游是连接城乡、盘活乡村资源的关键载体,也是解决空心村难题的有效办法。目前,很多地方借助乡村旅游开展空心村活化行动,但实际过程中不光面临着各种发展困境,还和乡村治理秩序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关系。梳理清楚乡村旅游、空心村活化和乡村治理这三者的内在联系,解决发展难题,对实现空心村可持续活化、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帮助乡村全面振兴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乡村旅游驱动下空心村活化的现状与困境

(一)活化现状

乡村旅游给空心村活化带来关键支撑,多数试点村庄已经开展了实践工作,一些村庄依托本土自然和文化资源,打造出特色旅游产品,将闲置农房进行改造来盘活各类资源,带动外出的青壮年回到家乡,缓解了人口空心化问题,还改善了乡村的基础条件,但活化成效并不均衡,偏远村庄受资源和交通的限制,进程比较缓慢,也没有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模式[1]

(二)核心困境

乡村旅游带动下空心村活化遇到了多重困境,这会影响到其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资源开发存在比较严重的同质化问题,对本土文化挖掘不够,使得产品竞争力不强。专业旅游人才不足,返乡人口大多从事低技能岗位,而且返乡意愿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很容易引发纠纷,同时旅游开发要在生态和文化传承之间实现平衡还比较困难。

二、乡村旅游、空心村活化与乡村治理秩序的内在关联

(一)乡村旅游对空心村活化的驱动机制

乡村旅游借助产业赋能搭建起空心村活化的多元驱动体系,它的核心逻辑是以旅游产业作为纽带,将乡村各类闲置资源激活实现价值转化,旅游开发可直接带动闲置农房、土地等资产盘活,依靠培育新业态创造就业岗位,打破空心村人口外流的恶性循环,吸引青壮年回到家乡创业就业。旅游发展能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改善乡村的人居环境,为空心村活化打好硬件基础,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对本土文化进行挖掘和传播,能唤醒村民的乡土认同感和参与热情,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到村庄活化建设中,形成“产业兴、人口归、村庄活”的良性驱动闭环,给空心村活化提供持续动力[2]

(二)空心村活化对乡村治理秩序的影响路径

空心村活化会凭借对人口、产业、文化进行多维重构,给乡村治理秩序带来很大影响,其作用路径有渐进式渗透的特征。在人口方面,返乡人口回流打破了以往治理主体单一的格局,村民参与治理的意愿和能力明显提高,推动治理主体从“被动响应”变为“主动参与”。在产业方面,旅游相关产业发展催生多种利益主体,促使乡村治理机制优化,要建立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利益协调体系。在文化方面,挖掘和传承本土文化重塑了乡村价值共识,凝聚起治理合力,有效解决了空心化时期出现的治理松散、人心涣散等问题,推动乡村治理秩序从“无序失衡”向“有序协同”转变。

(三)乡村治理秩序对乡村旅游与空心村活化的反作用

乡村治理秩序是关键制度保障,对乡村旅游发展和空心村活化有双向调节的反作用,其完善程度直接决定这两者能不能持续发展。良好的治理秩序能给旅游开发提供稳定发展环境,能规范市场行为、化解利益纠纷、保护生态和文化资源,可避免旅游过度开发或者同质化竞争,以保障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的治理机制能统筹各类资源,协调村民、村集体、投资者等多方利益,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到空心村活化建设中,破解活化过程中遇到的人才短缺、资源闲置、利益失衡等难题[3]。反过来,混乱的治理秩序会让各方矛盾加剧,制约旅游产业发展,让空心村活化陷入停滞,无法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

三、乡村旅游驱动下空心村活化与乡村治理秩序重构的具体策略

(一)乡村旅游赋能空心村活化的策略

乡村旅游赋能空心村活化要立足村庄资源条件,在资源转化和培育内生动力两方面同时发力,依靠村庄自然景观、农耕文化、民俗风情等核心资源,打造有主题的旅游产品体系,避免开发同质化,推动农耕体验、民俗展演、康养民宿等业态融合起来发展,将闲置农房、农田、宅基地等资源转化成旅游经营的载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人才回流的支撑,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吸引外出的青壮年和返乡大学生参与旅游经营和服务,培育本地旅游创业主体,开展技能培训来提升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兼顾村民利益的共享,构建“村集体 +经营主体+村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村民能借助土地流转、房屋租赁、务工就业等方式参与旅游发展,获得稳定的收益,激发村民参与空心村活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村庄物质空间、产业发展还有人文活力同时恢复。

(二)乡村旅游驱动下乡村治理秩序重构的策略

乡村旅游驱动下要想重构乡村治理秩序,得将治理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完善作为核心,来解决传统治理面临的困境,要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方面统筹好旅游发展和治理工作,另一方面牵头协调各方利益,还要规范治理流程,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将旅游经营企业、行业协会、返乡能人等引导到乡村治理中来,明确各方的权责边界,形成“党组织引领、村集体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完善治理机制,建立旅游发展议事协商机制,将村民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好,针对旅游开发中的利益分配、环境管护等问题开展常态化协商,要健全规章制度,将旅游经营管理、环境卫生、矛盾纠纷调解等规定细化,将旅游发展纳入规范化治理轨道,推动治理模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以实现旅游有序发展与治理秩序优化的良性互动。

(三)协同推进空心村活化与乡村治理秩序重构的保障措施

为协同推进空心村活化和乡村治理秩序重构,要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给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支撑,强化政策保障,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出台针对性政策,涉及土地利用、资金扶持、人才引育等方面,优化政策衔接,解决旅游开发和治理中的政策难题。加大资金投入,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机制,争取政府专项补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项目建设和治理设施完善,保障空心村活化和治理重构的资金需求。完善服务保障,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将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配套水平提升上去,优化旅游服务设施和治理服务体系,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对旅游开发质量、治理成效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策略,以实现空心村活化和乡村治理秩序重构协同推进,取得实际效果。

结语:

乡村旅游带动空心村活化是解决农村空心化、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办法,目前这一实践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区域发展不平衡、很多现实难题还在限制它高质量推进,乡村旅游、空心村活化和乡村治理秩序相互影响、紧密相连,旅游赋能是活化的核心动力,活化进程会重塑治理秩序,良好的治理又能为这两者提供保障。要解决发展困境、让三者协同发展,就要依靠村庄的资源优势,加强旅游产业的赋能作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构建全方位的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曾凡雷. 基于共生理论的乡村低空旅游利益冲突与治理机制 [J].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5, (05): 5-9+41.

[2]汪勇政,王仪,徐珺. 旅游乡村空间整义的居民感知与治理路径——以大、小岭南村为例 [J]. 中国生态旅游, 2025, 15 (05): 960-975.

[3]韩莹莹,廖子柔. 乡村旅游产业数字化转型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J]. 乡村科技, 2025, 16 (20): 7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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