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档案法实施下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创新研究

期刊: 环球科学 2026年第10期 DOI: 10.67328/BT0418 PDF下载

新修订档案法实施下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创新研究

吴立欣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  137400

摘要: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正式实施,为我国档案事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与制度保障。在这一背景下,事业单位作为档案形成与管理的重要主体,面临着从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向法治化、信息化、精细化方向转型的迫切要求。因此,本文对新修订档案法实施下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创新策略进行了探讨,旨在为事业单位适应新法要求、提升档案治理能力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

关键词:新修订档案法;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创新

引言

事业单位作为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载体,承担着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的重要职能,在日常运行中产生并管理着大量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新修订档案法的实施,对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档案管理的理念更新、模式转换与技术升级,已成为事业单位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本文围绕这一命题展开系统研究,以期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创新提供思路借鉴。

1当前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治理念落实不够到位

部分事业单位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仍然不足,将档案管理视为辅助性、边缘性工作,档案工作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的情况较为普遍。一些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仍沿用多年前的版本,未能根据新法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制度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不强。档案管理人员对法律条款的理解不够深入,依法管理档案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1.2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尽管档案信息化已是大势所趋,但不同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化水平差距明显。部分单位尚未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电子文件仍以打印后归档的方式处理,未能真正实现电子文件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在已建系统的单位中,也普遍存在系统功能不完善、标准不统一、与业务系统对接不畅等问题。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1.3管理流程与标准有待优化

传统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流程以纸质档案为核心设计,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相对割裂,效率较低。在引入信息化手段后,一些单位未能对管理流程进行系统性再造,导致线上与线下并行、纸质与电子并存的双轨制运行模式增加了管理成本。同时,不同单位在档案分类、著录、标引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影响了档案资源的整合与共享[1]

1.4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深度不足

多数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仍以“保管”为中心,对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投入不足。档案利用服务多停留在查阅、复印等基础层面,主动编研、专题开发、知识服务等高层次利用活动开展较少。档案中蕴含的决策参考价值、业务支撑价值、文化传承价值未能得到充分释放,档案工作的价值贡献度较低,这反过来又影响了单位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恶性循环。

2新修订档案法实施下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创新措施

2.1确立依法治理与价值导向的管理思维

一是树立依法管档理念,将档案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单位领导班子应当带头学习档案法律法规,明确档案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二是强化价值导向思维,将档案从“历史包袱”转变为“战略资源”,充分认识档案在决策支持、知识管理、风险防控、文化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价值。三是确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将文件材料的形成、流转、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各环节纳入统一管理链条。四是树立融合发展理念,推动档案工作与单位主业发展、信息化建设、内部控制、公共服务等工作深度融合。

2.2构建系统完备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档案工作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档案机构、业务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在档案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二是制定科学的归档范围表和保管期限表,确保覆盖本单位所有业务活动和文件类型,并根据业务发展动态调整。三是建立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电子文件的形成、流转、归档、保管、利用等各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四是健全档案利用制度,规范档案查阅、借出、复制、开放的审批程序和办理流程,处理好档案利用与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的关系。五是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档案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3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转型

第一,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和技术支持。第二,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档案的接收、存储、管理、利用等功能,并确保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的有效对接。第三,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数字化实施方案,优先对利用频率高、价值珍贵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第四,探索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档案分类、鉴定和检索,运用大数据技术挖掘档案信息价值,运用区块链技术保障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和防篡改性。第五,建立档案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机制,采取多套备份、异地备份、介质转换等措施确保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2]

2.4拓展档案利用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转变服务理念,从“被动保管”转向“主动服务”,深入了解单位各部门和外部用户的档案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档案资源。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在线查阅、远程服务、预约办理等便捷化服务,提高档案利用的便捷性。三是深化档案编研工作,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和发展需要,开展档案信息编研,形成专题汇编、研究报告、大事记、组织沿革等编研成果,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四是推动档案资源开放共享,按照新修订档案法的要求,依法及时鉴定、开放可以公开的档案,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信息的获取需求。五是探索知识服务模式,将档案信息与单位业务知识体系相融合,构建知识管理平台,实现从信息提供向知识服务的转型升级。

2.5建设专业化档案管理队伍

其一,配齐配强档案工作人员,根据单位规模和档案工作量,设置相应的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其二,严把入口关,优先选用具有档案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其三,加强在职培训,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档案法律法规、业务规范、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其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档案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其五,加强与高校、档案馆、档案学会等机构的合作,引进外部智力资源,开展业务交流和课题研究。

2.6构建多方联动的档案治理格局

在单位内部,建立由档案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参与的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档案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档案管理中的问题。档案部门应当加强对业务部门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将档案工作要求融入业务流程。在外部联动方面,主动接受档案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报告档案工作情况;加强与同级档案馆的沟通协作,规范档案移交接收工作;与同行业事业单位开展档案业务交流,分享管理经验,共同提升管理水平[3]

结束语

总之,新修订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档案事业进入法治化、现代化的新阶段,对于事业单位而言,既是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也是推动档案管理转型升级的重要契机。在实践中应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和实现路径,将新修订档案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档案治理的实际效能,为推动我国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杨玚. 新《档案法》背景下人事档案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J].黑龙江档案,2025,(4):287-289.

[2]黄文芳. 新《档案法》背景下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效能提升的多元路径分析[J].办公室业务,2025,(12):89-91.

[3]叶建强,刘绍辉. 统筹做好“三篇文章”赋能档案法治建设——福建贯彻实施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走深走实[J].中国档案,2025,(6):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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